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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无垃圾仍收清运费?多方协调妥善解决

2026/04/26 1.4w 阅读 29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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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密市伊州区五江豪苑小区一商户向记者反映,其在店面装修及日常经营缴费过程中,对装修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存疑,认为部分收费不合理。记者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伊州区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与新疆智慧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多方沟通协调,该商户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工作人员正在现场了解群众诉求。实习生 徐婉晴摄商户李某介绍,第一间店面装修时,已按规定缴纳9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而此次相邻门面仅进行了简单刷墙,未产生任何装修垃圾,也未要求物业提供清运服务,却仍被要求缴纳同等金额的费用,她认为该收费与实际服务情况不符。此外,李某对物业费的具体收缴标准、核算方式也存在疑问,希望物业能予以明确解释,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合理合规。 接到群众反映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伊州区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核实情况。工作人员现场出示哈密市物价局哈市价字(99)8号文件,详细解读收费标准,明确商户缴纳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有政策依据,收费合规且透明。同时说明,装修垃圾清运费及商铺物业费不属于该中心管辖范畴,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规定规范收取与解答。 随后,记者对接新疆智慧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服主管叶苏苏针对商户诉求,现场给出解决方案:针对物业费,此次费用标准有所下调,商户此前多缴的部分不予退费,将直接顺延抵扣后续物业费,保障商户权益。 针对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争议,因暂无细化明文规定,且商户相关证据不足,费用无法全额免除。但叶苏苏表示,物业将上报总公司,为商户申请专项优惠,减免部分清运费。 同时,物业公司明确了后续管理规范,今后该小区商铺装修,若无建筑垃圾产生、无需物业清运,商户可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免收该笔费用。 此外,叶苏苏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收费标准、健全公示制度,加强与商户常态化沟通,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商户对处理方案表示认可。
文: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实习生 徐婉晴编辑:董佳雯

责编:赵春燕

审核: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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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