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将哈密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移交至伊州区管理的公告

2026/02/08 3.0k 阅读 163 点赞

哈密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全面深化社会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的效能,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险服务的“就近、便利、高效”,现决定将哈密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移交至伊州区社会保险中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6年2月9日。

二、移交范围

哈密市本级参保的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重要说明

(一)待遇保障不变。本次移交仅为业务经办主体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各项社保待遇标准及享受政策均执行国家统一政策,社保待遇核定计发标准方面无任何变化。对于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失业金发放机构和待遇标准保持不变。

(二)退休人员管理不变。在哈密市本级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仍由哈密市社会保险中心管理,退休待遇发放、资格认证、政策咨询等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三)业务办理指引。移交后,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途径不变,仍可前往哈密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专区和“一件事”专区或在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哈密市本级:0902-2235031

伊州区:0902-2238317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