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新疆宁亿丰建材有限公司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2025年6月26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902-2362342联系人:徐亚飞
|
序号 |
方案名称 |
是否通过审查 |
备注 |
|
1 |
新疆宁亿丰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巴里坤县岔哈泉东碎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审查意见 |
是 |
由于公示内容较多,如有异议,请与哈密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
|
2 |
新疆哈密市大南湖矿区西区五号煤矿压裂用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审查意见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