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学习宣传工作办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常态化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
(二)强化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军改期满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完善退役军人“直通车”式安置办法,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安置计划。按照发布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推动落实退役军人教育优待政策。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作用,加强基地规范化建设,提高创业能力。
(三)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加大特殊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落实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推进新兵入伍“四尊崇”、退伍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等制度落实。公开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掌握所辖退役军人的具体情况和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四)防范和化解矛盾。提升信访接待能力,做好接待访、来信访、网上访、电话访等工作和上级转送的信访事项,及时反馈转送结果。聚力重复访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持续提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指导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等工作。
(五)狠抓双拥共建工作。对照《双拥模范城创建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各项活动,抓好军政军民关系深度融合和军民共建互助稳定发展等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协调做好春节、“八一”对驻地部队的走访慰问;充分发挥爱国拥军促进会作用,广泛开展行业拥军、社会拥军,不断壮大双拥社会力量,持续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六)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市委巡视察整改工作要求,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党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强化作用发挥,规范工作运转。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大培训、大讲堂”活动,持续对区县落实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各项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落地落实。
(七)积极对接好援疆工作。学习援疆省市的先进理念,抓好援疆对接工作,赴河南省学习考察双拥工作,组织初创企业优秀负责人和部分自主创业退役军人到河南省进行创业专项培训和就业创业提升培训。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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