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文件要求,现将哈密市关于个人信用分体系建设与信用等级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请于2024年9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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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建国南路28号市政府2号楼
邮编:839000
电话:0902-2232023
传真:0902-2268087
附件:哈密市关于个人信用分体系建设与信用等级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