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哈密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七)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对企业技术改造监管不严,能耗双控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
2025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工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建立“一企一策”能源利用监管台账,督促企业按计划落实节能改造任务,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地方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整改措施
1.在2024年6月底前对2020年以来重点用能企业已备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备案内容进行建设,对照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能效水平不达标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技术改造备案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单位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全覆盖节能监察。制定2024年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方案,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23年度工业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用能企业全覆盖专项节能监察,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实。
4.落实‘一企一策’能源利用监管机制,对重点用能企业综合能耗、能效水平、节能改造进度等实施月度监控、季度研判,发现能耗不合理增长势头及改造进度滞后现象,及时研判、发布预警并采取调控措施。
5.积极开展绿色节能等宣传系列活动,提升企业节能降碳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的氛围。每年至少举办2次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专题培训会,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节能管理人员节能管理能力,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水平。
五、完成情况:
一是市工信局对照整改方案要求,组织高新区管委会、区县工信局在2024年6月底前对2020年以来重点用能企业已备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共计197个项目,均符合细则要求,暂未发现存在问题。二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新工信规〔2023〕1号)要求,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查计划并开展现场核查,2023年至2024年6月共对广汇新能源等企业的24个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项目均按照备案内容建设。三是市工信局根据2024年哈密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在2024年9月底前对哈密市27家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完成了全覆盖节能监察,对2家存在落后淘汰设备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四是市发改委充分运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现状分析平台”,定期监控重点行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严格执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文件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2024年完成27家工业企业能效对标。五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了“冬季节能服务下基层”、“伊州区2024年工业企业节能”、“节能知识进园区、进企业”、“自治区2024年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等4场培训宣传活动。2025年组织开展了“绿色低碳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工业企业节能培训及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推介会”2场培训宣传活动。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902-2257972 传真:0902-2254078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0902-2257972 传真:0902-2254078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