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5年在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
1.无依据检查。无指征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会诊增开非必需检查项目、开展非必需高值检查项目等。
2.拒绝互认。对于外院已做且结果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未遵循互认规则且未详细告知检查的实际医疗考虑,再次要求患者进行检查检验。
(二)违规收费
1.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
2.未按规定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擅自提高价格项目单价、自定义价格项目计价单位。
3.虚构检查检验项目收费、捆绑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挂靠收费、不合理组合检查收费等变相违规行为。
(三)违规违法行医
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三、监督方式
若您在就医过程中发现疑似重复检查检验或违规收费行为,请保留好病历、检查报告、收费票据等证据,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02-2232729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902-2232938
巴里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2-6825650
伊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2-7152909
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