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现将报名参加本次补贴活动要求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请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6年1月10日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新疆行政区域内(不含兵团,下同)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给予一次性500元的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额外100元的补贴。
三、参与经营主体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良好,销售的产品说明书中应包含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主动配合生产者依法履行召回义务,对已经出售并存在缺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通过补充或修正警示标志、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获得CCC认证证书。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能力。
5.有较为稳定的进货渠道和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时将老旧电动自行车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存储。做好存储期间安全工作。
7.对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蓄电池交由具有资质的回收拆解和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处置,不得非法拆解,不得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等。
8.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机收旧机等相关业务,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9.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承诺在活动期间不搞“先涨价、再补贴”行为。参与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月同款产品平均销售价格。
10.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1.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参与活动相关信息(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电池类型,新车车架号、电池序列号及品类类型、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2.参与商户对电动自行车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应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如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交有关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
哈密市区域内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四、报名要求
哈密市域范围内自愿参加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经销商户,可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哈密市商务局报名。
报名电话:伊州区商务局0902-2253926
巴里坤商科工信局0902-6822202
伊吾县商科工信局0902-7170133
哈密市商务局0902-232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