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谋划“十五五”重点工作
对标2030年率先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美丽哈密建设目标,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谋划编制相关规划,以规划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中心,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精准靶向整治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推进石城子河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进伊吾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哈密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落地实施,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已申请中央资金项目实施,谋划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央资金项目申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三、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认真落实督察整改方案,通过现场督导、调度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交账销号1项,推进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账销号17项。对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多措并举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项目落地,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杭州锦江集团电解铝、哈密国能热电联产、龙马集团铸造等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促进哈密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哈密“一标杆两典范”建设。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矿山企业专项检查、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弄虚造假专项整治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专项等执法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压紧压实辖区排污企业主体责任。
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
在戈壁保护与修复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化保护和修复方案,分阶段分时序推进戈壁保护修复工作,推动《哈密市戈壁生态保护条例》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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