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重大行政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01/09 5.4k 阅读 412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电哈密风光能源有限公司220千伏红山南升压汇集站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华电哈密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汇集站,新建3台主变,主变容量3×180MVA,6组36Mvar无功补偿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综合楼、SVG预制舱、35kV设备舱、户外GIS、单个容积约40m3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防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本工程总投资1759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巡检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扬尘采取限速行驶等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式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工程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和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主要成分是含泥沙废水,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的洒水降尘;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42.4m3/a)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B级标准后,夏季用于站内绿化,冬季储存于防渗集水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外20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尽可能回填于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处理,其余部分拉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带盖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运营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每10年产生量约1.44t)属HW31类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变压器在事故或检修时产生含油污水,排入事故油池(40m3),废油属HW08类危险废物,以上危废均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4t/a)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砾幕不受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基础开挖时应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

(六)做好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汇集站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做好安全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汇集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本工程投入运营后,汇集站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2号储煤场(20万吨)封闭设计储煤棚

哈密市伊州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煤炭储运项目,主要工程为新建长圆形储煤棚,平面尺寸长度228m,跨度为100m,占地面积21112.1m2,建筑高度39.5m,储煤量约0.2Mt。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监控与自动化系统等,本项目总投资为3848万元,环保投资为384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密闭围挡,工程材料及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达标排放,采用密闭清理运输方式,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等。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运营期储煤场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粉尘排放浓度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可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处理后用于选煤厂补充水及厂区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储煤棚喷雾水量过大、管网发生跑、冒、滴、漏以及发生事故时产生的煤泥水,产生量约4.2m3/d(1533m3/a)。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将厂区道路、煤仓划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并新建煤泥水收集系统,将收集的煤泥水排入现有的生产废水回用系统,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与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及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定期进行机械设备维修和养护;加强施工管理,减少人为噪声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铲车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8-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监测要求进行日常监测等措施,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对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其余部分运送至哈密市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用带盖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三道岭生活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潜在的风险主要为火灾风险,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通过采取燃煤储放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场所采用防雨、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合理堆煤,堆煤平整,对需要存储一段时间的煤堆进行层层压实,严格控制储存量;严禁在全封闭煤场内使用明火,安装检测、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等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洗选分公司一厂块煤储煤棚(十二万

吨)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新建1座储煤场,储煤场设计储量为12万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038.18m2,利用煤矿既有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34160万元,环保投资265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7.8%。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环境保护专栏,公示举报电话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密闭围挡,工程材料及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达标排放,采用密闭清理运输方式,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等。项目为全封闭煤场,运营期储煤场内设置10套喷雾抑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粉尘排放浓度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选煤厂补充水及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与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及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定期进行机械设备维修和养护;加强施工管理,减少人为噪声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其余部分运送至哈密市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可用带盖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三道岭生活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须与建筑垃圾填埋场、三道岭生活垃圾收集站签订垃圾处置协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燃煤储放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场所采用防雨、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合理堆煤、严格控制储存量,严禁在全封闭煤场内使用明火,安装检测、报警装置等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县煤矿生产点(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原址新建年产14000吨现场混装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及年产12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项目生产系统和辅助设施,为改扩建项目,在厂区新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1幢,包括一条乳胶基质生产线、2台40立方米液体硝酸铵储罐及配套设施;新增2台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车,利用原有3台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车,共计5台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车;多孔粒硝酸铵上料塔在厂区内移址重建,新增2台现场混装多孔粒铵油炸药车,利用原有4台现场混装多孔粒铵油炸药车,共计6台现场混装多孔粒铵油炸药车;配套新建综合材料库、混装车库及维修工房、理化室、固废库以及充电桩;利用原有硝酸铵库等其他辅助设施,满足现场混装炸药生产需要。项目总投资约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41%。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地,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须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需进行遮盖,并定期进行洒水;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时定量洒水;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运营期投料口采取半封闭措施,破碎机为封闭设备,且均须位于封闭式厂房内,同时在厂房内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柴油采用地埋式储罐储存,密闭管道进行输送,油相制备罐为密闭设备,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里表A.1中的排放限值。现有燃煤锅炉(2台,1用1备)改造为同等规模生物质锅炉,禁止燃煤,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和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的烟囱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SO2和NOx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运营期地面和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灌溉季节回用于现有项目厂区内绿化,非灌溉季节回用于别斯库都克煤矿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采取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区域边界设施工围挡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厂房隔声、柔性接口、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指定的填埋场处置;拆除的旧设备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带盖垃圾箱内,定期交环卫部门运至巴里坤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废包装袋收集后堆存在固废库,交由爆破单位回用于炮孔填装。隔油沉淀池中的浮油和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按照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不随意外排。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运营期劳动定员依托现有项目内的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规范设计设置有效的消防系统;设置禁火等警告牌;工艺设备、运输设施及工艺系统选用高质、高效可靠性的产品;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油罐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减少管线接口,油罐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金属软管连接;在厂区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应急设施和装备,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措施均设置标志牌,定期对应急设施进行了排查并保存记录;柴油储罐四周设置围堰;依托现有的消防水池和事故池;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5

马80、马80A、马80B井钻试工程

哈密市伊吾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钻预探井3口,总进尺11400m,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6万元,占总投资的6.2%。

(一)严格落实大气治理措施。钻井期和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等措施;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1次,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各类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伴生气通过放散管充分燃烧放空。

(二)严格落实水防治措施。井下作业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全部回收,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藏;压裂返排液入方罐,由罐车拉运至牛圈湖废液池暂存,上清液拉运至牛圈湖联合站处理,底层油泥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营地设防渗污水收集池(30m3),生活污水由专用吸污车清运至牛圈湖区块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钻井期和试油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以降低设备正常运转的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分离后的固相(岩屑)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堆存场地,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用于铺垫井场等综合利用,检验不合格的岩屑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拉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落地油100%回收,由钻井队用专罐收集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由钻井单位用专用罐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破损废弃的防渗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2)对临时性占地等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尤其要避开植被。合理选线,避绕植被;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3)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4)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5)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迹地恢复措施,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土地平整、地貌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使用清洁无害的水基钻井液,严格控制使用有毒有害钻井液及化学处理剂,同时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确保固井质量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钻井液在含水层中的漏失。(2)确保生产井的固井质量,废弃井应全部打水泥塞,并经严格的试压以防窜漏污染地下水;(3)运输过程必须使用密闭运输罐车,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跑、冒、滴、漏,保持罐车完整性;(5)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概率,避免可能发生的油品泄漏事故对荒漠野生植物生存环境造成威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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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