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市场主体及有关单位: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对用人单位2023年度用工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经与《2024年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年审数据库》数据对比,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进行年审。为进一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应审尽审”的原则,现对未参审单位打开补审通道,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审对象
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法人企业含分支机构)(见附件)。
二、补审时间
补审时间:2024年8月20日之前(周末有人员值守)。
三、工作要求
请未参审单位(见附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8月20日之前,前往哈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参加年审。到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 件:《未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名单》
联系人:魏武娟
联系电话:0902-2260097
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