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结合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行和房产市场发展情况,5月12日起,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哈密中心”)开始执行新的租房提取政策。
新政策规定:凡哈密市缴存人员在工作所在市(区、县)无自住住房的,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对于一般家庭,租房提取上限提高为16000元;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两个及两个子女以上),以实际房租支出为标准,提取最高限额为20000元,切实改善多子女家庭居住条件。对于已办理租房提取合同尚未到期,且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在租房期间内允许申请购房提取及贷款。

哈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加大了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的支持,同时还尽量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刚性租房”需求。
下一步,哈密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将积极与当地不动产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租房群众的服务工作,提升租房提取办理效率,缩短业务审核时间,确保租房提取政策不断优化,持续加大哈密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的力度。(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