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批准面积(公顷) 用途 批准时间 使用期限 1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吐哈盆地中部十三间房地区油气勘查项目 七角井镇十三间房 11.7528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 2025年2月8日 2年(自2025年2月8日至2027年2月7日) 2 哈密鼎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市哈密鼎新铜业延东铜矿选矿工程项目 五堡镇 8.7752 生活用房、拌合站 2025年2月8日 2年(自2025年2月8日至2027年2月7日) 3 新疆洛钼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东戈壁钼矿采选工程(选矿工程) 南湖乡 9.5239 生活用房、拌合站 2025年2月11日 2年(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 4 哈密曦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 沁城乡 9.4749 办公用房、材料堆场 2025年2月18日 2年(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7年2月17日)
监督单位: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监督电话:0902-2265215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