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企业申报工作的公告

2025/02/16 1.0w 阅读 109 点赞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现组织开展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哈密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再生资源回收”或“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利用”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内容。

(三)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再生资源备案系统)注册备案。

(四)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等有关法规制度,存在再加工利用等产生污染相关活动的还需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五)在哈密市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如土地证明、房产证明等;或租用场地证明等),有与输液瓶(袋)收集、贮存、加工利用等规模相应匹配的设施设备。

(六)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医用输液瓶(袋)可回收物来源与产品去向台账等追溯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审核。

(二)市商务局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必要时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三)市商务局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在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名单。

三、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25年3月14日。申报企业填报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附件1),同时根据申报条件(二)至(六)项要求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形成申报书后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哈密市商务局0902-2322591

伊州区商务局0902-2253926

巴里坤商科工信局0902-6822202

伊吾县商科工信局0902-7170133

附件:1.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

2.哈密市有能力回收输液瓶(袋)企业名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