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相关规定,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办理四(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序号 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申请用地面积 1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批准类 1.594297 2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哈密石城子南白杨沟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批准类 0.5142 3 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豫疆历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项目 批准类 4.3952 4 哈密市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伊州区回城乡卫生院(西戈壁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建项目 批准类 0.5721
(公顷)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