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哈密市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造就一批进入科学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哈密市科协起草的《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经哈密市人民政府审议后发布,现对《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背景。为激励哈密市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造就一批进入科学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制定《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的目标和意义:科学研究工作提出新的思想或创造新的方法;在技术开发或新技术应用中锐意创新,解决哈密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加强与获奖者的联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培养获奖者不断成长,促进获奖者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发挥获奖者在哈密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人才资源优势。
三、修改《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依据和适用范围:依据《新疆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适用范围: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新的思想或创造新的方法;2.在技术开发或新技术应用中锐意创新,解决哈密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的重要难题;3.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四、《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为激励哈密市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造就一批进入科学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青年科技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哈密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哈密,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2) 在技术开发或新技术应用中锐意创新,解决了哈密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3)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每年评选一次,每一届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对同一个人不重复授奖。
5.哈密市青年科技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者每人一次性颁发5000元的奖金。
五、《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修改前后差异
一是修改了青年科技奖授予符合条件的哈密市青年科技工作者思想方面:
修改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哈密,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修改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哈密,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是把“地区”修改为“市”。
三是修改前每两年评选一次,修改后每年评选一次。
四是具备条件:
修改前:1.在技术开发或新技术应用中锐意创新,解决了哈密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2.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修改后:1.在技术开发或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地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在科技知识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哈密市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由哈密市科协负责解释,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0902-2234178。
哈密市科协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