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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03/02 9.5k 阅读 207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哈密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新建1座220kV户外变电站,新增2台主变,容量为2×180MVA;新增6组10Mvar低压电容器以及220kV和110kV户外GIS配电装置。新建哈岭Ⅰ、Ⅱ线π接入哈密北变220kV线路工程,全长约4×5.6km。新建光堡牵Ⅱ线改接入哈密北变220kV线路工程,全长约1.6km。工程总投资189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9%。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征地范围,固定施工道路路线,减少原地貌破坏和占用。各类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保证周围地表砾幕不受破坏。临时堆土采取上铺下盖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压实。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建筑材料及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运输车辆需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严禁超载。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每天多频次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卫生厕所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控制避免局部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外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运营期加强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和站内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拆除铁塔产生的废旧器件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带盖垃圾箱后,统一运至指定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运营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于带盖垃圾箱内,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废旧蓄电池、废变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电器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检查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2

哈密宣东尾气发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

哈密市伊吾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新建哈密宣东尾气发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架空线路,线路长度约为5.5km,同塔双回路架设,全线架设双地线。工程共建设杆塔18基,杆塔高21m~39m。项目总投资2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6%。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征地范围,固定施工道路路线,减少原地貌破坏和占用。临时堆土采取上铺下盖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压实。输电线路全线安装防鸟刺,有效防止体型较大鸟类在横担上筑巢和长时间停留,减少因在输电线路区域活动而产生的伤害事件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建筑材料及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运输车辆需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严禁超载。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每天多频次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区排污系统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控制避免局部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防护,施工期场界外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运营期加强对变电站及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和站内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带盖垃圾箱内,由环卫车辆运至淖毛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检查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3

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二水厂建设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8000m2,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净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70000m³/d,净水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工艺,供水方式采用重力流(二级加压泵站)。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水源工程(已单独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环保投资为37.2万元,占总投资的4.65%。

本项目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4年投入运行,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类项目。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21日对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二水厂进行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哈市环责改字〔2017〕114号)。

本项目属于补做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已完成。

(一)本项目供暖经过燃煤锅炉改建电锅炉后,正常情况下,运营期无大气污染源。

(二)水环境影。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5.2m3/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哈密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三)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消毒间加药泵、加压泵房离心泵、锅炉房锅炉等,噪声值在58—6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绿化等措施,并依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监测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运至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氯酸钠成品液,在次氯酸钠溶液使用时,其储存场所采取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设置必要的截留措施,如导流沟、围堰;次氯酸钠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哈密伊吾工业园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伊吾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工业园。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包括以下四个子工程:

1.光热电站~达子泉π入伊吾工业园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

2.宣东~伊吾工业园110千伏线路工程

3.伊吾工业园~奥斯兰宇110千伏线路工程

4.淖毛湖~达子泉Ⅱ线π入疆纳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2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7.1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主要采取围挡、物料遮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已有市政下水管网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塔基、导线产生的废弃物及废弃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辅助材料及少量损坏的建筑材料、撒漏建筑材料等。优先回收利用之后,其余建筑垃圾拉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旧金具及绝缘子等材料,交由当地供电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5

哈密博爱医院建设项目

伊州区

哈密博爱医院

新疆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含1座门诊楼,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公用工程(含给排水、供配电等)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床位100张,设有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妇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B超)等科室,不含传染科。配备医护人员约40人。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13%。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污水处理站设置在项目区负一层密闭房间内,污水处理站加盖板密闭,通气口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定期杀菌消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住院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上述污(废)水经医院现有30立方米/天“格栅井+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噪声等。据《报告表》,项目已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消声和机房隔声等措施。经监测,项目北、南、西侧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东侧达到4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625吨/年,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废物(HW01)产生量约15.33吨/年,检验废液(HW01)产生量约0.1吨/年,污泥(HW01)产生量约0.271吨/年,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伊吾县

伊吾县水管总站

东营地海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防洪堤长5.963公里该工程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性建筑物中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项目总投资295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2.82%。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大风日禁止作业。(2)施工单位应采取分段作业、场地内物资堆放和临时堆土采用防风抑尘墙防尘抑尘,并辅以防尘抑尘网遮盖等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3)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4)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5)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采用密闭车厢,防止物料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6)设置的临时道路应铺设砂砾石地面减少起尘。(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拉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防止起尘。(8)项目施工生产区设置小型混凝土拌合站(小型拌合设施),施工生产区物料均采用防尘抑尘网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必须远离居民点上风向500米以上,做好物料运输、堆存及拌合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9)施工期间,应采用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定期对燃油车辆、机械进行检测与维护。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禁止在项目区冲洗设备和车辆。加强施工期的用水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混凝土养护,避免浪费水资源。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用水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防洪堤位于河床一侧,在枯水期施工主要是基础及脚槽的施工,对开挖基坑渗水采取挖排水沟,排向下游;局部采用挖集水坑,用泵抽取排向下游。施工导流过程不得影响下游生活、生态用水,不得造成河道断流,做好河道水质、水量保护工作。过水路面及基础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4月份前)进行,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避免人为活动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分水闸放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时间段和流量进行,保证下游生态基流。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高噪声机械配置减震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3)合理安排施工车流量,设立标示牌,限制施工区内车速,严格控制车辆鸣笛。(4)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弃方量4218立方米,弃方全部用于堤防外侧边坡修整,必须平整夯实,并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和起尘;建筑垃圾应在场地内集中堆放、遮盖,及时由施工方拉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租住在沙梁子村,生活区设置临时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放到沙梁子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至伊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距本项目约15公里)填埋处理。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7

三塘湖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

巴里坤县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塘湖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三塘湖采油管理区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车辆日常限速、禁鸣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三塘湖采油管理区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1.废雷管20发/年、废炸药1公斤/年,均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废炸药库和废雷管库,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置。2.生活垃圾1.53吨/年,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三塘湖采油管理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填埋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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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