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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2007/03/15 2.4k 阅读 67 点赞

各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为了加强中心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

1、工作人员每天考勤4次,考勤时间按国家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2、工作人员考勤采取打卡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考勤表作为辅助考勤,具体记录工作人员病、事假、外出等情况。

3、两县管理部的考勤由办公室以电话点名的方式实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实行,并于次月3日前统计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须按规定自觉打卡,严禁别人代打。

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确实不能打卡的,事后必须在考勤卡上予以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或早退。

4、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离岗。

5、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外出,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离岗。

6、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擅自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7、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以及经中心批准的在职学习,视同出勤。

三、奖罚

1、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出全勤者,每人每月奖励200元。

2、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打卡累计五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出勤奖。

3、工作人员无故擅自离岗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出勤奖50元。

4、工作人员无故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扣发当月全部出勤奖。

5、工作人员无故旷工影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管理制度》废止。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