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哈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哈政发〔2019〕4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一是依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第四条保障措施的第一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
二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9〕38号)第三条工作要求的第一项: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指导。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确立了工作目标。《方案》确立了工作总目标,即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且分四个阶段明确了今、明两年和未来三至五年的近、中期工作目标,即2019年9月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召开哈密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条线和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抽查工作指引,并适时开展联合抽查;到2020年5月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形成的工作经验、发现的问题,统一反馈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三至五年时间,建成更加完善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是明确细化了工作任务及职责。《方案》明确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新型监管体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统一使用自治区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完善哈密市各部门“一单两库”和抽查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承担的工作职责。
三是强化了组织保障。《方案》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指导。同时,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原则制定了应予追责和可免于追责的条款。
四、名词解释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双随机”: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一公开”: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